新报讯(记者 牟 野) 记者30日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的规定》已经出台。按照规定,考生在高考分数公布后,如果对某一科目的分数有异议,可以书面申请复查答卷。具体复查办法为:考生持《准考证》到所属旗县区招生办提交复查普通高考卷面分数申请,再由旗县区招生办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提交考生请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收到申请后,立即通过手机短信息回复考生,并且组织专人对提交申请考生的考卷逐一查阅,复查完毕后再发送手机短信息通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服务频道(www1.nm.zsks.cn/kscx/)查询结果。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我区普通高考卷面分数复查时间为6月23~26日,逾期不予受理;复查范围为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等情况,以及体育专业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高考卷面复查后不论分数增加或者减少,一律以复查后的分数为准。每位考生每一科目只准复查一次,不允许出现同一考生同一科目多次复查的情况。